股市必读:大禹节水(300短线股票推荐官网_今日牛股精选+明日潜力股预测_短线炒股必看021)7月31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2025-08-01短线股票推荐,今日短线牛股,短线炒股技巧,明日潜力股,短线技术分析/每日精选3只短线高胜率牛股,提供技术面+资金面深度剖析,以及明日潜力股预测与短线炒股实战策略,助您精准把握短线机会!
7月31日,大禹节水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567.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916.3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348.48万元。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15:00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6元/股的130%(即4.76元/股)的情形,触发大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行使“大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事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2019年12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6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8亿元,期限6年。债券于2020年8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大禹转债”,代码“123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5年7月4日至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此条件,触发赎回条款。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议案,决定以100.20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大禹转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大禹节水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大禹节水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6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8亿元,期限6年。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6元/股的130%(即4.76元/股)的情形,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0元/张(含税),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大禹转债”持有人。赎回程序包括自2025年8月18日起停止交易,2025年8月21日起停止转股,赎回日后7个交易日内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大禹转债”的情形。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大禹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7月30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21日,赎回价格为100.20元/张(含息税)。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8月18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8月21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8月26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8月28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大禹转债,将按100.20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大禹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大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提醒大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7月30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21日,赎回价格为100.20元/张(含息税)。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8月18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8月21日,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8月26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8月28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大禹转债,将按100.20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大禹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大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大禹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浩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仇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067,6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91%。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7月29日,“大禹转债”转股40,673,236股,公司累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33,050股,公司总股本自897,262,092股增加至934,202,278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浩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仇玲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40.91%被动稀释至39.29%,稀释变动比例为1.6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提醒大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7月30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21日,赎回价格为100.20元/张(含息税)。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8月18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8月21日。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大禹转债将按100.20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大禹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6元/股的130%(即4.76元/股)的情形,触发大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20日(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大禹转债”持有人。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8月20日收盘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大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大禹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禹节水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240019号。